• 應留意各地政府頒布的限購政策,查看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,保證樓盤開發合法並達可預售狀態;
  • 視察樓盤實地環境與裝修情況,提防廣告誇大其詞;
  • 簽訂認購合同時,必須附上設施、圖紙作憑證,並要求開發商蓋上公章確認;
  • 定明交樓、辦契證的期限;
  • 要求開發商合同條款準確解釋;
  • 簽訂買賣合同時,必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的手續;
  • 清楚訂立違約條款,當發生問題時便可追究;
  • 區別所付的是「訂金」或「定金」。「訂金」是一種意向,如沒有履行,「訂金」是可以退回本人的;而「定金」是一種承諾,如未能履行承諾,「定金」是不能退回本人,且需承擔相關賠償責任;
  • 支付房款時,應將房款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公布的監控帳戶,如果開發商以各種理由要求買方把房款存入非監控帳戶的,買方應堅決拒絕,並立即向市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部門投訴;
  • 繳交房款時需要取回發票,保留有效轉賬憑證;及
  • 仔細驗收房屋,千萬別急着領取鑰匙。如發現質量問題,可根據房屋保修條例要求開發商妥善處理。

    (註:預售許可證是審查開發商預售房屋是否合法的關鍵證件,開發商必須辦妥國有土地建設規劃許可證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才能取得;同時,開發商還需具備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」和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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